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》和《食品添加劑衛生管理辦法》的規定,批準以下食品添加劑新品種和擴大使用范圍、使用量的品種。
特此公告。
二○○七年六月十九日
1.食品添加劑新品種
類別
添加劑名稱
使用范圍
zui大使用量(g/kg)
備注
營養強化劑 低聚半乳糖
嬰兒配方食品,較大嬰兒和幼兒配方食品
作為益生元類物質的來源之一,該類物質在嬰兒配方食品、較大嬰兒和幼兒配方食品中總量不超過64.5g/kg
質量規格要求見附件,zui大使用量以純品計
多聚果糖(含低聚果糖)
嬰兒配方食品,較大嬰兒和幼兒配方食品
作為益生元類物質的來源之一,該類物質在嬰兒配方食品、較大嬰兒和幼兒配方食品中總量不超過64.5g/kg
質量規格要求見附件,zui大使用量以純品計
2.食品添加劑擴大使用范圍、使用量的品種
類別
添加劑名稱
使用范圍
zui大使用量(g/kg)
著色劑 赤蘚紅(08.003)
肉灌腸和肉罐頭
0.015
著色劑
紅花黃(08.103)
冷凍
飲品(除外食用冰)、腌制的蔬菜、糧食制品餡料、腌臘肉制品、調味品(除外鹽及代鹽制品)、油炸食品、膨化食品
0.5
著色劑
辣椒紅(08.106)
人造黃油及其類似品、腌制的蔬菜、糧食制品餡料、腌臘肉制品、調味品(除外鹽及代鹽制品)
按生產需要適量使用
著色劑
梔子黃(08.112)
人造黃油及其類似制品、腌制的蔬菜、糧食制品餡料、調味品(除外鹽及代鹽制品)、固體飲料、油炸食品
1.5
著色劑
紅曲紅(08.120)
腌制的蔬菜、糧食制品餡料、腌臘肉制品、調味品(除外鹽及代鹽制品)、蛋白飲料類、固體飲料類、油炸食品
按生產需要適量使用
著色劑
梔子藍(08.123)
腌制的蔬菜、糧食制品餡料、調味品(除外鹽及代鹽制品)、果蔬汁類、蛋白飲料類、固體飲料類、油炸食品、膨化食品
0.5
著色劑
姜黃素(08.132)
糧食制品餡料、油炸食品、膨化食品
按生產需要適量使用
著色劑
藻藍(08.137)
青芥辣粉
0.8
乳化劑
蔗糖脂肪酸酯
?。?0.001)
用于糖廠作為消泡劑
按生產需要適量使用
琥珀酸單甘油酯
干酪類似品
10
以乳為主要原料的即食風味甜點或其預制產品(不包括冰淇淋和調味酸奶)
5
脂肪、油和乳化脂肪制品(不包括基本不含水的脂肪和油)
10
焙烤食品
5
甘油
飲料類(除外包裝飲用水)
按生產需要適量使用
磷脂
餅干
按生產需要適量使用
聚甘油脂肪酸酯
煎炸用油
10
被膜劑
巴西棕櫚蠟
新鮮水果
400μg/kg(以殘留量計)
水分保持劑
三聚磷酸鈉
植脂末
1.0
甘油
調味糖漿、半固體復合調味料
按生產需要適量使用
防腐劑
山梨酸鉀
茶、咖啡、植物飲料類
0.5
*
茶、咖啡、植物飲料類和濃縮茶飲料原漿
1.0
甜味劑
赤蘚糖醇
口香糖、固體飲料、調制乳
按生產需要適量使用
營養強化劑
*
餅干
3-6mg/100g
硫酸錳
較大嬰兒及幼兒配方粉
≤8mg/kg(以錳元素計)
附件:
低聚半乳糖
1.生產工藝
以乳糖為原料,經β-半乳糖苷酶催化水解半乳糖苷鍵,將乳糖水解成為半乳糖和葡萄糖,同時通過轉移半乳糖苷的作用,將水解下來的半乳糖苷轉移到乳糖分子,生成低聚半乳糖。
2.性狀
澄清金黃色糖漿,淡淡的甜味。
3.要求
3.1理化要求
項 目
指 標
干物質
≥73%
低聚半乳糖
≥57%
氮
≤0.1%
硫酸化灰分
≤0.3%
無水乳糖
≤23%
*
≤22%
半乳糖
≥0.8%
pH值
3.2~3.8
3.2 微生物要求
微生物指標
指標
平板總計數30℃
≤3000cfu/g
大腸菌屬
0/1g
酵母菌
≤50cfu/g
霉菌
≤50cfu/g
凝固酶陽性的葡萄球菌
0/1g
沙門氏菌
0/25g
多聚果糖(含低聚果糖)
1.生產工藝
以菊苣為原料,用酸/堿過濾去除蛋白質和礦物質,蒸發干燥得到的多聚果糖粉。
2.要求
2.1感官要求
項目
指標
外觀
白色粉末
顆粒大小
zui多5%<10μm
平均直徑(v,0.5)
60-80μm
分散性
*
pH值(10%在普通水中)
中性
口感
無味
密度(輕拍后)
550±100克/升
2.2理化要求
項目
指標
干物質
95-99%
碳水化合物占干物質
≥99%
其中
菊粉(≥DP5)
菊粉(DP3- DP4)
單糖和二糖
≥99 %
≤0.5%
≤0.5%
灰分占干物質
≤0.2%
平均鏈長
≥23單體
2.3微生物要求
項目
指標
需氧平板計數
<1000cfu/g
嗜熱菌平板計數
<1000cfu/g
霉菌
<20cfu/g
酵母菌
?。?0cfu/g
桿狀菌屬
<100cfu/g
腸道菌屬
0/1g
葡萄菌屬
0/1g
沙門氏菌
0/25g