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加力推進老舊農業機械報廢更新,加快農業機械結構調整,湖南省農業農村廳、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、湖南省財政廳、湖南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近日發布《關于規范高效實施2025年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政策的通知》(簡稱《通知》),對農機報廢更新補貼政策作了進一步安排部署,詳情如下:
補貼對象
補貼對象為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。農業生產經營組織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、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、農業企業和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。
補貼種類
1.全國補貼范圍由9類擴大到15類。包括拖拉機、
播種機、水稻插秧機、
聯合收割機(含糧棉油糖等作物聯合收割所用機械)、農用北斗輔助駕駛系統、機動噴霧(粉)機、機動
脫粒機、飼料(草)粉碎機、鍘草機等9類和水稻拋秧機、田間作業監測終端、農用(植保)無人駕駛航空器(可含撒播等功能)、谷物(糧食)干燥機、色選機、磨粉機等6類。
2.省級補貼范圍由6類擴大到12類。包括履帶自走式旋耕機、育秧(苗)播種設備、打(壓)捆機、熱風爐、溫室大棚、茶葉初加工機械、微耕機、畜禽養殖機械、糧油倉儲機械、糧油加工機械、糧油檢測設備、變型拖拉機等12類。
補貼標準
1.一般標準。農機報廢補貼額度一般為同類型農機購置補貼額的30%或上年度市場平均售價的10%,并綜合考慮運輸拆解成本等因素確定。單臺最高報廢補貼額不超過2萬元。
2.提高標準。報廢20馬力以下拖拉機,單臺最高報廢補貼額由1000元提高到1500元。報廢播種機、水稻插秧機、水稻拋秧機、聯合收割機(含糧棉油糖等作物聯合收割所用機械)等4類機具并新購置同種類機具,在現行補貼標準上按不超過50%提高報廢補貼標準;如只報廢不更新,按一般標準執行報廢補貼。報廢農用(植保)無人駕駛航空器(可含撒播等功能)、農用北斗輔助駕駛系統、田間作業監測終端等3類機具,要以新購置同種類機具為前提,且報廢數量與購置數量相等,按50%提高報廢補貼標準。報廢并新購置采棉機,單臺最高報廢補貼額由6萬元提高到8萬元。變型拖拉機報廢每臺補貼8000元,每提前一年累加補貼1000元,每臺最多補貼12000元。報廢糧油倉儲機械、糧油加工機械、糧油檢測設備等3類糧油相關機具,必須提供購置發票,并按購置發票金額的10%補貼,最高不超過相應機具的最高補貼額。各機具報廢補貼標準詳見附件。
《通知》明確的擴大報廢補貼范圍、提高報廢補貼標準政策實施期限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。《通知》要求,縣級糧食和物資儲備部門應參與色選機、磨粉機、糧油倉儲機械、糧油加工機械、糧油檢測設備等5類糧食相關設備現場拆解監督。
注:本文由農機網(www.nongjx.com)整理發布,資料來源:湖南省農業農村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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